济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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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大学与济南市经委签署节能自愿协议——三年能耗降低20% 节约资金300万元以上

    日期:2006-06-09来源: 浏览量:

      6月9日,济南大学与济南市经委签署节能自愿协议,允诺到2008年年底,三年内水、电、煤三项能源消耗指标降低20% ,节约资金300万元以上。济南大学副校长党明德与济南市经委主任宋玉国共同在节能自愿协议上签了字。

      此举的推出,是在国家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后,济南大学把学校的节约与节能工作提高到为社会负责的高度,自我加压,从而树立起建设节约型学校的理念,并付诸于行动。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以济南大学东校区的供暖用煤为例,从2003——2004年度用煤1.1万吨,到2005——2006年度仅用煤7000吨,节约资金160多万元;2004年推出了全校水电承包方案;强化了计量和用水、电、煤、汽标准的测算;通过专家论证,明确了学校节能技术改造的思路,如在开水房和浴室安装了智能卡,在学生公寓实行了用电定额。

      目前,济南大学已经依靠济南市经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水电暖设施进行了摸底调查,准备拿出十年的技术改造计划和三年的改造方案。而济南市则在未来三年内投入数百万元对济南大学进行节能的技术改造,技术改造费用从济南大学节能产生的效益中逐年偿还。

      签字仪式上,济南大学校长程新向社会郑重承诺:保证落实好节能自愿协议的内容,确保学校2008年底比2005年底水、电、煤三项能源消耗指标降低20%,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济南大学的力量。

      省经贸委副主任孔繁礼,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少玲,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新闻摄影:修亭 稿件来源:济南大学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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